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65

BE65.简要分析:

BE65.简要分析: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,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,可由此明显看出:唯独信——仅凭嘴上说出,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——而不伴随義,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,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,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。因为,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,那么所谓“信自身流入”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,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。这样的话,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——上帝啊,求你拯救我们!因着你儿子受难,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,因而在你的宝座前,将我们表现为纯洁,正义和神圣——还需要其它什么吗?据说,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,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。然而,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,宗教因它而废止,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,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(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《圣治》一书第340节)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21

Faith21.然而

Faith21.然而,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,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。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,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,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,也就是说,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。主在马太福音(5:42–47)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。许多人说:“我爱这个人,因为他爱我,并向我行善。”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,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,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。在这种情况下,这个人就处于仁爱;而在另一种情况下,他仅处于友谊,这种友谊不是仁爱。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,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,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,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。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,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。然而,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,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,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。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;但前者能。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,这信就是真理;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;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,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。

最后的审判(续) #4

4.一旦明白这一切,

4.一旦明白这一切,那么人们对死后灵魂的状态,它们与腐尸的复合,被造宇宙的毁灭,因而对最后的审判所持的矛盾观念就会被驱散。关于死后灵魂状态的矛盾观念有这些:那时,人就像一股气,或一阵风,又或像以太,漂浮在空气中,或从不静止,而是在被称为“冥界”的某个不确定的地方;他没有眼睛,所以什么也看不见,没有耳朵,所以什么也听不见;没有嘴巴,所以什么也说不出来;因此,他既盲又聋且哑,不断等待(这样的等待必令人沮丧)最后审判之日,灵魂的这些功能再度恢复,从而赋予生活的一切乐趣。自创世之初以来,所有人的灵魂都将处于这种悲惨状态,那些生活在五、六十个世纪以前的人仍飘在空中,或留在“冥界”等待审判。此外还有其它可悲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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